马来西亚业主征收服务费(service charge)的新条例

在消费税开始落实后,民众对于消费后所收到的收据也会格外的留意,很多民众才开始发现原本在我们平日的消费之中包括着各类的税务。在消费税实行后,连服务费也将被征收消费税,于是服务费也成了民众的热门话题。

为了平息关于服务费的争议,国內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宣佈在2015年4月6日宣布,所有征收服务费的业者,必须在商店内粘贴告示牌,才能征收服务费,并在即日起生效!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也宣布,只有拥有劳资合约的国內餐饮及酒店业者,商家或业主才能征收服务费,这条例也在即日起生效:

马来西亚业主征收服务费的条件:

- 资方和员工之间必须有劳资合约(CA)
- 必须张贴“征收服务费”的告示牌

贸消部秘书长斯指出,违例的餐馆和酒店,将会在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2011年商业事务法令和消费者保护法令下受到对付。

这项新的征收服务费法令将会维持至新的法令出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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