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服务计划(PLKN)是所有获选的马来西亚18岁国民必须要参加的,若在没有任何的理由下,拒绝参加国民服务计划,将会被控上法庭。
当然,其实也很多的人不想参加国民服务计划。但只有你符合以下10条规矩的其中一条,你才可以豁免参加国民服务计划。
1. 精神错乱,或患有精神病的人
2. 通过政府医院证明,患有身体残废的人
3. 正在被监禁的人或在监牢服役的人
4. 正在被扣留的人
5. 正在接受治疗和康复的人
6. 在2001年“儿童法”被拘留的人
7. 患有可能会致命的疾病,如严重的气喘病
8. 患有传染性疾病(致命的疾病)
9. 遵循全日制课程在马来西亚陆军学院,皇家警察部门,消防和救援部和大马的监狱署
10. 怀孕,或已经有孩子的妇女
如果你符合以上的其中一项。就可以申请豁免参加国民服务计划。提醒你,它不会自动的豁免你参加,你需要自己提出申请。如果想申请豁免参加国民服务计划,可以到国民服务的官方网站下载表格,另外你也需要医生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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