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豁免房地产盈利税

政府正式在宪报颁布,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大马人脱售产业,可豁免缴付房地产盈利税(CKHT)。


政府根据1976年房地产业盈利税法令,在宪报上颁布2020年房地产盈利税(豁免)令。


随着这项颁布,大马人脱售高级公寓、公寓或组屋、服务式公寓和小型办公家居单位,皆可获准豁免缴付房地产盈利税,唯此措施只限出售3个单位。



什么是产业盈利税?

根据之前的产业盈利税,国人在购买产业后,若在3年内脱售将被征收30%的产业盈利税,第四年20%、第五年15%以及第六年之后脱售产业,则征收5%的税务。


产业盈利税计算方法:


假如被计算有赚取盈利,将被征收产业盈利税,所谓的可征税收入是:卖出的价格扣掉当年购买时的成本,包括了购买时支付的律师费、转名印花税、装修费等等。另外,在脱售房屋时支付给产业经纪的佣金、卖屋时支付的律师费,这些都可以列为可扣税的项目。


假设A先生在2013年11月份购买房屋,当初购买房屋是52万令吉;如今在2020年7月份,以72万令吉脱售,那么,72万令吉减掉52万令吉,也就是获得20万令吉的盈利。


另外若购买房屋与脱售房屋时的总总费用包括了律师费、印花税等等的费用总共是8万令吉,在这20万令吉当中,再减去8万令吉的开销,可被征税收入将是12万令吉。


基于A先生是在第五年的时候脱售房屋的,因此将被征收15%的盈利税,也就是12万令吉乘以15%,一共需要缴纳1万8000令吉的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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