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基于将废除消费税,而以之前的销售和服务税SST来取代,让很多人重新的关注了这些税务。在此为你带来这些税务的演变里程碑,看看现在的GST 消费税和SST究竟怎么来的。
首先,马来西亚的销售税在1972年推出,随后在1975年引入服务税。而2009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内陆税收局在2001年(公司于2001年率先开始实行,至于个人则从2004年实行)开始实施自动估税制度。。从2013税年(2014年呈报)起,允许只有单一收入来源的纳税人选择豁免呈报所得税。
不过基于若只是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销售和服务税SST的话,只有部分的国人需要缴税,而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国民将可以豁免缴税,因此政府正式从2015年开始落实消费税,也达到了全民缴税的情况。
演变里程碑(仅供参考):
1972年 - 推出销售税 【Sales Tax】
1975年 - 引入服务税 【Service Tax】
1982年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探讨在马来西亚的销售税和服务税
1983年 - 财政部及关税局设立了一个小组,到韩国取经
1988年 - 时任的财政部长达因(Tun Daim Zainuddin)在1999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到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VAT),他指出现有的营业税存在着纰漏,从而让政府在税收上蒙受损失。
1991年 - 到加拿大,泰国和新西兰探讨
90年代中期至2000年年中 - 到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考察
1992年- 时任的财政部长安华在1993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再度承认敦达因的观点,并建议结合营业收与服务税,并根据消费推出一项新的制度,税率建议在10%以下。
2004年,时任的财政部长阿都拉在2005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成立税制探讨小组,分别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代表组成,这是走向消费税的初步。
2006年,时任的第二财政部长诺莫哈末耶谷宣布,政府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一步细化具体建议的商品及服务税模式,因此推迟消费税的实行。
2009年,时任的财政部长纳吉在2010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政府已经进入消费税探讨的最后阶段,同时指出基本上,整个世界已经推出消费税,而马来西亚却是东南亚少数几个国家【包括:缅甸及文莱】尚未实施消费税的其中一个。
2009年12月,由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提呈国会下议院,国会通过消费税条例草案的一读,理论上,消费税议案通过一读后,要在2010年3月二读,唯人民抗议声浪太大,促使政府暂时搁置,并宣布无限期延迟。
2012年4月19日,消费税条例草案撤回,以便修正。
2012年7月27日,建议修订的消费税草案,公布在财政部的网站上以征求民众意见。
在 2013 年 10 月 25 日,在提呈2014年财政预算案中,财政部长纳吉宣布将在 2015 年 4 月 1 日实行消费税,税率为暂定为6%。
2015年4月1日,消费税GST 正式取代销售和服务税SST
2018年5月9日,希望联盟胜选后表示将履行承诺,在100天内废除GST消费税,并以之前的SST来取代。
2018年6月1日,希盟政府宣布把6%消费税降至0%
2018年9月份,重新落实SST销售和服务税。
以上的资料,源自部落格《十面埋伏》http://klsecompany.blogspot.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