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自己搭飞机权益:不买旅游保险也能获得赔偿

搭乘飞机时,有些人会直接购买航空公司的旅游保险,而更多人则是不会购买相关的保险。尤其是搭乘亚航时,若遇到飞机延误、行李被扔坏等等的问题,很多人的心态都是自叹倒霉,谁叫自己搭乘的是廉价的航空公司。


而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执行主席对此表示,大部份国人不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如遇到班机延误或取消、行李不见或损坏以及被拒绝登机时,都能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尽管这些问题或许不能当下就获得解决,但至少他们能向航空公司索取赔偿。


大马航空委员会是于2016年3月1日在《2015年大马航空委员会法令》下成立,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督委员会,负责的范围包括航线执照、机场收费、航线分配、解决纠纷和消费者保护事项。


大马航空委员会在2016年7月落实的《大马航空消费者保护法则》,列明各项条规,包括航空公司不能随意征收隐藏收费、航空公司必须在班机延误或取消时提供乘客相关补偿、行李不见或损坏可索赔、航空公司需为残障人士提供协助以及航空公司需在30天内解决消费者的任何投诉。


如班机延误超过2小时,必须提供乘客餐饮,以及有限制的拨电和网络服务;而班机若延误超过5小时,必须视情况提供乘客住宿,或往返机场与住宿的交通。


此外,一旦班机延误或取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乘客,若乘客被禁止登机,也能获得补偿。至于行李在飞行途中失踪,即使没购买旅游保险,航空公司也要给予乘客不超过6200令吉的赔偿。


当航空公司出现不当行为时,消费者需先向相关的航空公司做出投诉,同时也可向大马航空委员会备案,以对投诉进行监督,相关航空公司必须在7天内做出回应并在30天内解决有关的投诉。如果相关的航空公司超过7天没有回应有关投诉,大马航空委员会就会介入向相关的航空公司施压。


大马航空委员从成立到截至去年12月为止,总共收到了2810项投诉,高达99%已经获得解决,只有极少数的投诉因为乘客的证据不足而作罢。


MAVCOM执行主席也表示,很多外国的航空业对消费者权益做得非常完善,例如一旦证实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不见或损坏的行李负责时,可以当场获赔一个全新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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