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于已经正式的三读通过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案,允许政府从2018年开始落实就业保险计划。
人力资源部长在下议院为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案总结时说,政府是经过与劳资双方开会讨论後,决定将缴纳率订为0.4%,雇主与雇员各承担0.2%缴纳率。
自愿辞职丶合约到期丶双方同意解约丶因犯错而被解除合约及退休等人士无法向社险机构申请津贴。为配偶工作的雇员同样不允许投保,以避免出现利益冲突,进而导致这项福利遭到滥用。
以受薪人士每月顶薪为4000令吉举例表示,按照0.4%的缴纳率计算,预计就业保险计划在明年可收到4亿7950万令吉的保费,而2019年则预计可收到5亿1350万令吉。预计在2018年将会有5万7282人因失去工作而申请相关津贴,而在2019年则会有9万7141人。
在2017年就业保险计划法案下,失业雇员若向社险机构申请津贴,他须要接受该机构安排的再就业计划。该名雇员须遵守该机构的指示,包括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丶积极找工丶接受社险机构指定的课程培训。
若有适合该名雇员的空缺,社险机构将会通知该名雇员。有关雇员可以拒绝有关推荐工作,但必须给予合理理由,否则他将会失去享有的津贴。
资料参考自星洲日报~
资料参考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