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盗用顾客资料申请信用卡供自己使用

若你没有申请信用卡,却收到了银行关于信用卡的付款通知,那你就得留意是否自己的个人资料遭到盗用来申请信用卡了,而幕后黑手也有可能是银行内部职员。


国内日前就发生了一起相关案件,一名31岁的华裔银行营销员,私下利用顾客的资料申请了18张信用卡,并盗刷了逾56万令吉。

据了解,嫌犯的作案手法为,先在某超市开设申请信用卡的档口,再更改申请人的地址。截至目前,共有18张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寄到嫌犯的地址,相信曾被嫌犯用来提取现金。

银行是在接获公众投诉,声称没有申请信用卡却收到付款通知后,才揭发嫌犯的犯罪行为。经过检查发现,男嫌犯自2020年开始就利用别人的身份申请信用卡。

这位涉嫌盗用客户资料的银行营销员,已经在3月3日被带到太平法庭面控。控状指他于2022年11月27日,身为大华银行负责处理申请及批准信用卡的营销执行人员,在清楚知道需通过法律合约保护银行的权益情况下,却欺骗银行批准了一个信用卡申请,造成银行蒙受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18条文(冒充欺骗)。最终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或以8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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