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联邦直辖区日是法定假期

今年2023年的联邦直辖区日落在了2月1日(星期三),因此工作地点落在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的雇主,必须在当天为雇员额外一天的有薪公共假期。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条文,所有僱员每一年享有11天有薪公共假期,其中5天为法定公共假期,即国庆日、国家元首华诞、苏丹或州元首华诞或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及马来西亚日。

工作地点落在吉隆坡、布城和纳闽的员工,将可以在每年的2月1日联邦直辖区日,享有1天的假期。

如果僱主要僱员在这些有薪公共假期工作,僱员可享有双薪或以补回一天假期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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