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时出门时,会携带身份证吗?身份证(也称为大马卡MyKad)是马来西亚政府颁给国人的一个身份证明,因此民众应该要好好的保存自己的身份证。
而你知道吗,若你出门时忘记携带大马卡,刚好遇到警方检查的话,可能惹上官司呢!
警方之前就曾经发出提醒,任何人未带个人证件出门,可以面临最高监禁不超过3年、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若任何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无法出示个人证件,即已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 (National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1990 (Amendment 2007))。
条例阐明,触法者将可在无逮捕令情况下被捕,并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或两者兼施。
例如其中一项因没携带身份证而被惩罚的案件背景:
在2019年2月15日,一位被告奥古斯汀亚沙,被控于在沙廉圣淘沙路处,因没有随身携带大马卡,而无法向警务人员展示。被告此举被控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2500令吉,惟他无法缴付罚金,因此需坐牢3个月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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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之前就曾经发出提醒,任何人未带个人证件出门,可以面临最高监禁不超过3年、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若任何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无法出示个人证件,即已抵触国民登记条例第25(1)(n)条文 (National Registration Regulations 1990 (Amendment 2007))。
条例阐明,触法者将可在无逮捕令情况下被捕,并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或两者兼施。
例如其中一项因没携带身份证而被惩罚的案件背景:
在2019年2月15日,一位被告奥古斯汀亚沙,被控于在沙廉圣淘沙路处,因没有随身携带大马卡,而无法向警务人员展示。被告此举被控抵触1990年国民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被告认罪后,被判罚款2500令吉,惟他无法缴付罚金,因此需坐牢3个月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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