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银行将向暂缓缴纳贷款6个月的客户说明最新供款详情

国家银行日前宣布,所有银行从4月1日开始,自动暂缓个人和中小企业贷款6个月,直到9月份。


而根据国家银行最新发出的指出,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各家银行将发出通知,向贷款者(Hire-Purchase Loans 和 Fixed Rate Islamic Financing)说明若选择暂缓缴纳贷款之后的手续和步骤,以及若不想要暂缓缴纳贷款者,可以通知银行,以便终止这项暂缓缴纳贷款的计划。




国家银行表示,从5月1日开始,那些选择暂缓缴纳贷款者,银行机构将会透过短讯、电子邮件或挂号信方式,通知贷款者完成暂缓还贷款所需的必要步骤和详细信息。


银行机构将向每位贷款者/顾客提供其分期付款或固定利率伊斯兰融资协议的条款变更的特定详细信息,其中应包含修改后的付款时间表以及任何付款金额变化的信息,包括在暂缓还贷款期间正常利率/利润率带来的付款金额变动。


至于那些想要继续供款,不想要暂缓缴纳贷款6个月的人士,则是可以通知银行,并根据现有协议条款恢复预定的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机构将给贷款者/顾客合理的时间,以正常化早些时候在暂缓还贷款下任何未偿还的预定付款。在贷款者/顾客同意的修订付款时间表到期之前,银行机构不会对这些付款收取逾期或迟付款的费用。


另外,大马银行公会(ABM)指出,选择展延6个月(4月至9月)还款的“租购融资”(Hire Purchase)客户,可以在10月份一次偿还6个月欠款,可免支付附加利息。


他们也可以选择在10月后,在原本的到期日前继续分6个月偿还,并且须支付利息。有关利息的计算是根据展延偿还的欠款计算,直至清偿为止,也就是在展延的6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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