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旧有法令,只要债务达3万令吉,相关机构即可对欠债人采取行动。不过从2017年开始,新法令则已将债务数额提高至5万令吉。这也意味着,只有欠债超过5万令吉的人士,才有可能面对破产情况。
根据大马报穷局数据,2017年导致最多人破产的原因包括了:私人贷款(30.2%。)、供不起车贷而破产(22.5%)、因房贷而宣布破产(14.7%)、拖欠信用卡(9.7%)、商业贷款(9.2%)、社会担保(5.5%)、企业担保(4.4%)、还不起所得税(1.7%)等等
不过若分析最近5年(2013至2017年)的破产情况,车贷是拖垮大马人破产的主要祸首,占总破产人数的26.4%;其次则是个人贷款,占25.8%;第三则是房贷,占16.7%。换句话说,车贷、房贷和个人贷款,是大马人破产的“3高”风险。
另外很多人对于破产都有疑问,究竟破产后将面对什么限制?可以拥有银行户口吗?可以出国吗?在这里稍微的普及一下在大马破产的相关资讯。
1. 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欠债者被法庭判入穷籍,名下所有的资产都会交由报穷局管理,不得进行割名程序,而当局可以拍卖相关资产,并将所得款额还给债主。
一旦接获破产令,在没有获得法庭批准的情况,破产者的财产都不能随意“更动”,而他的财产将由破产总监(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接收及管理。同时,破产总监将成为破产者所有存摺、信函及相关文件的拥有者。
2. 破产者可以拥有银行户口吗?
一旦被判入穷籍,所有银行户头都会被关闭,交易亦会被冻结。不过,若因工作单位需要透过户头支付薪水,破产者可以向报穷局提出申请开设户头或激活户头。
3. 破产者能拥有信用卡吗?
破产者只允许使用限额不超过1000令吉的信用卡,若破产者有意提高信用卡额度,就必须向发出信用卡的单位申报破产身分,再由当局抉择是否批准更高额度的信用卡。
4. 破产者能出国吗?
由於破产者必须优先偿还债务,故一般的出国探亲是不被允许。除非获得报穷局或法庭的批准,否则破产者不允许出国。有意出国的破产者,可以尝试到处理自身个案的报穷局查询和提呈支持的文件。同时,破产者良好的表现、遵守条规和还债态度是当局定夺是否批准出国的主要考虑因素。
5. 还不起巨债,可以自行申请破产?
根据破产法令第7条文,一个人可以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向法庭申请破产,申请者可以依据程序向高庭提呈请愿书,声明无力还债。
6. 被判入穷籍会影响工作?
破产人士仍旧可以工作
7. 如何申请脱离穷籍:
1. 在1967年破产法令107条文下,通过法庭申请还清欠款;
2 .在法令33条文下,通过法庭程序,在债权人不反对下摊还规定部分债务;
3. 在法令33(a)条文,破产人在5年后申请脱离穷籍;
4 .法令33(c)条文下(新增),允许破产人在符合条件下,于3年后脱离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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