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车载私人物品被开罚单?可以去投诉

根据马来西亚的法令,私家车不允许用来载送商业用途的货物,若汽车没有注册成为商业用途,却拿来载送商业用途货物,将会接到罚单。



之前也有车主在后车厢里放置一些工具,结果接到了罚单。以上的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运输法令第22(2)条文: 错误使用私家车载东西Kesalahan: Menggunakan Lesen Kenderaan Motor (LKM) untuk tujuan selain dari sepatutnya,一旦罪名成立, 可被罚款最少RM3,000 不超过 RM10,000 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而对于四轮驱动车的车主来说,若载了较多的物品时,被JPJ拦截和开罚单也是常见的事情。更让人委屈的是,有时候明明就是载送私人物品罢了,并非商业用途的货物,结果也被开罚单。

对此,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经常收到四轮驱动车的车主投诉,载送私人物品也被开罚单,因此他已经向陆路交通局指示,四轮驱动车可以在没有申请商业车执照下,载送私人用品。


部长表示,让人买了四轮驱动车,却不允许人家载货,是很不逻辑的。


所以下次若你明明就是载送自家私人用品却被开罚单的话,可以向交通部办公室举报和投诉咯!


无论如何,究竟要如何区分是私人用品还是商业用途的货物,这其中或许也会让车主和执法人员之间各说各话,引起很多争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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