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提供3个月缓冲期给未获得PSV 驾照的电召车司机

交通部在去年时宣布,所有电召车司机必须去考虑PSV 公共服务交通执照,并将在今年2019年7月份开始正式执法。不过如今来到7月12日宽限期已经结束,而考取PSV驾照的电召车司机却仍然寥寥无几。



据了解,全马共有高达20万位的电召车司机,但目前只有10%左右的司机去考取和成功获得PSV 驾照。


根据交通部的资料显示,截至7月11日,共有3万1731人在全国汽车驾驶中心报考参与PSV执照课程及考试,当中2万5248人已经完成课程,1万9891人通过了这项考试。


对此,为了让电子召车司机拥有更充裕的时间适应公共交通服务(PSV)的制度,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即日起给予电召司机为期3个月的软着陆(Soft Landing)期限,这期间违例或没有PSV 执照的电召司机只会接获警告及教育,不会接获传票。这意味着尚未符合标准的司机依然可以继续运作。


无论如何,若相关司机在3个月后仍然没考取合格证的话,任何没有贴上商用车辆贴纸的电召车司机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6(1)条文下面对最高2000令吉或最高6个月的监禁。


根据之前所宣布的政策,电召车司机必须符合这些条款:

1. 每年必须把车龄3年以上的车子,送到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修。

2. 电子召车司机必须考取公共交通执照(PSV),以及为车辆和乘客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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