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国外美妆产品,若没在大马注册可被充公

如今网购方便,因此国内的越来越多的民众喜欢上网购买各项产品,其中也包括了从国外购买各种美妆或者瘦身或保健品之类的,甚至掀起中日韩药妆产品代购风潮。不过若你购买的产品是没有在大马注册的,或者获得本地卫生部同意的产品,可被大马海关或者卫生部充公!



若要在国外或网络购物平台购买药品或在我国卫生部管辖范围内的产品前,必须先检查有关的产品是否已向我国卫生部注册。若有关的产品未获得注册,那民众受促不要购买相关的产品。


我国卫生部不批准相关的产品在我国售卖自然有他们的原因,有关产品或许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或有关的产品未经过我国卫生部的查验。多数被禁止在我国售卖的药物产品含有类固醇成分,因此有关的产品在短时间内看似有效,但一旦过了一段时间,将对身体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另外,也提醒民众,若从国外携带药品回国,只能携带一个人一个月使用的分量,若超出一个月使用的分量,其余的药品将会同样的被充公。


国人出国治病或旅游带回国的药物及药性产品,必须在1个月内服食或使用完毕。根据毒药法令,若是出国带回未注册药品不超过1个月,且只供自己服用没有问题,但若超过1个月,该局能假设你或有意在国内售卖未注册药品


根据现有法令,个人卖家初犯可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则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企业方面,初犯的罚款额为最高5万令吉,重犯将被判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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