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不可载商业用品,否则将接到罚单

日前一位四轮驱动车司机被交警开罚单,因此不满而把自己的经历发布上社交媒体,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据了解,这位司机接到罚单的原因是“使用私家车载送商业工具”。



从这位网友的图片上可以看到,在他的四轮驱动车后面虽然载满了物品,但物品也没有太大,没有超过汽车后视镜,但就这样被开罚单,因此招来车主的不满。


而在罚单上也注明了Kenderaan Barangan Tiada Cop Body,也意味着这辆汽车没有注册成为商业用途,却拿来载送商业用途货物,因此接到罚单。




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之前也有车主在后车厢里放置一些工具,竟然接到了罚单。这位车主因为在自己私家车的后车厢里放置一些工具:




另外,以下这种情况,若倒霉遇到交警的话,或许也会导致你中罚单呢:


以上的行为触犯1987年陆路运输法令第22(2)条文: 错误使用私家车载东西Kesalahan: Menggunakan Lesen Kenderaan Motor (LKM) untuk tujuan selain dari sepatutnya,一旦罪名成立, 可被罚款最少RM3,000 不超过 RM10,000 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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