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可以现金支付员工薪水

对于普通的公司或者企业来说,一般都是使用银行过账的方法来支付员工的薪水。不过对于那些小规模的商家来说,以现金来支付薪水也是挺普遍的事情。不过你知道吗,原来根据大马法律,以现金来支付薪水是犯法的!



根据马来西亚1955年劳工法第25A(1)条文有明文规定,所有薪金必须通过银行户头发给员工,而以现款发薪属于违例。


如果要以现金发薪,雇员必须签署一封要求现金发薪的信给雇主,并得到批准,否则就属抵触1955年劳工法令25A(1)条文。


日前一位五金店业者就因为使用现款付薪水给予员工,而接到了来自劳工局开出的5000令吉罚单!


这位五金店业者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都是以现金发薪,向来都没有面对任何问题,不料之前有来自劳工局的执法人员到他的五金店进行检查。之后就收到劳工局寄来罚单。 


所以在此提醒各位雇主,记得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法为你的员工支付薪水,若你的员工想要通过现金来获得薪水的话,则是必须签署一封要求现金发薪的信给雇主,并得到批准。否则可被劳工局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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