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对于婚姻看得很重,觉得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因此就算在婚姻之中面对种种问题,也不会轻易的想要离婚。不过随着观念改变,如今很多人对于婚姻不再那么的重视。
大马妇女及家庭发展部之前也曾经指出,我国的离婚率严重,根据调查有三分一的夫妻在结婚后的5年内就离婚了,而且离婚理由更是千奇百怪,包括不能接受妻子晚上洗衣服。
很多夫妻都是结婚后才发现性格不合,摩擦越来越多,觉得在一起多一刻都嫌多,所以想要申请离婚,但很多民众都想提问的是,若注册结婚2年内,是否可以申请离婚呢?答案是可以的,不过要视情况而定!
想要在注册结婚后的2年内申请离婚的话,将有2种方法,分别是单方面申请离婚、或者是申请婚姻无效。
A. 单方面申请离婚
根据1976年的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第50条文,夫妻在结婚的两年内,不能向法院申请离婚,除非特殊情况。
你的申请理由必须说服法庭,你的婚姻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或者面对艰难无可挽回的地步,法庭才会批准你的申请。
特殊情况一般是指家暴,对方严重骚扰你或者你的家人的生活,虐待孩子。你必须拿出证据,例如拥有人身保护令,医药报告,警察报告,照片,等证据证明“特殊情况“。
当法庭批准可以你申请离婚,你才能进行下一个申请,那就是申请离婚。如果法庭不批准你申请离婚,那么你就只能能两年后才能申请离婚。
一般情况,会建议男女方等注册期满两年了才申请,毕竟这类的申请,律师费比较贵,消耗的时间也比较长。
B.申请婚姻无效
男女方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但是,如果你的结婚符合了以下的情况,你才能申请婚姻无效:
- 夫妻婚后,由于对方不行,没有发生性关系;
- 夫妻婚后,对方不愿意与你发生任何性关系;
- 任何一方不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结婚注册,这包括在胁迫,错误,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注册结婚;
- 在患有法定的精神病,没有正常地同意注册结婚;
- 当注册结婚时,对方患有可传染的形式出现的疾病; 或者
- 当注册结婚时,对方怀了别人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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