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呈报个人所得税时,除了购买或消费在一些指定的事项上可以获得税务减免(Pelepasan Cukai)之外,其实捐赠给予受承认机构的,也可以获得扣税(Potongan Cukai)。
为了鼓励人民捐钱给予有需要的人士和机构,马来西亚政府允许在缴交个人所得税时,这些捐款将可以申请扣税。不是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税,只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机构或基金会,其捐款才可以申领减免。
在之前,这笔统一计算的税务减免,只要求纳税人把捐款总额填报在“法定收入与总收入”栏下的“获准的捐款与捐赠总额”,惟顶额只限总收入的7%。
不过从今年2019年开始,当你呈报2018年所得税时,2018估税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出现调整,让热心公益的纳税人可更仔细填报申请与捐款、捐赠礼物、捐献有关的税务减免。
在Part E 的 “法定收入与总收入”一栏的捐献项目,细分出9个与捐赠有关的扣税项目。
1.捐献给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的现款
2.捐款予受承认的机构或组织(顶限是总收入的7%)
3.捐款予财政部长所批准的体育活动(顶限是总收入的7%)
4.捐款或捐献予财长批准有利国家的计划(顶限是总收入的7%)
5.捐赠文物、手稿或绘画
6.捐款予图书馆或图书馆设备(顶限是2万令吉)
7.为残疾人士在公共场所提供的设施所作出的捐款与捐献
8.卫生部长批准的任何医疗机构的捐款或医疗设备(顶限是2万令吉)
9.捐赠画作予国家美术馆或州级美术馆
要如何识别捐款机构是获政府承认的?如果是捐款给受认可的机构或基金会时,有关收据会注明类似“受政府认可捐款机构”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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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BE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