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扎希被控45罪名

根据反贪污委员会日前发文告指出,阿末扎希是因涉及在一个基金会内的资金滥权、失信及洗黑钱,于10月18日下午在布城反贪会总部遭逮捕。并将于10月19日早上8时被带上吉隆坡地庭面控。


而根据《中国报》的报导,阿末扎希的罪名已经确定,一共将面对45项控状,包括10项刑事失信、8项贪污滥权和27项洗黑钱罪名。通译员轮番上阵终于完成选读45项控状,阿末扎希都不认罪。全程耗时近1句钟。


阿末扎希被援引反贪会法令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融资及非法收益法令,控上法庭。消息透露,阿末扎希是涉嫌在2014年至2017年间犯下挪用基金款项还卡债罪行,若是在2014年9月前犯下这些罪行,一旦罪成,可在反洗黑钱法令条文下被判最高罚款50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若是在2014年9月后犯下这些罪行,或面对最高监禁15年和罚款贿款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除了反洗黑钱法令,他也将在反贪会法令和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控;根据反贪会法令,一旦罪成,阿末扎希或面临被判最高监禁20年和罚款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至于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则阐明,一旦被判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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