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旧有法令,只要债务达3万令吉,相关机构即可对欠债人采取行动。不过从2017年开始,新法令则已将债务数额提高至5万令吉。这也意味着,只有欠债超过5万令吉的人士,才有可能面对破产情况。
另外,最近三年破产人数皆低于2万人,也意味着人们重视破产所带来的恶果,从而积极解决债务,降低了破产人数。
根据大马报穷局数据,2017年导致最多人破产的原因包括了:
1. 私人贷款(30.2%。)
2. 供不起车贷而破产(22.5%)
3. 因房贷而宣布破产(14.7%)
4. 拖欠信用卡(9.7%)
5. 商业贷款(9.2%)
6. 社会担保(5.5%)
7. 企业担保(4.4%)
8. 还不起所得税(1.7%)
9. 因贷学金而破产
若分析最近5年(2013至2017年)的破产情况,车贷是拖垮大马人破产的主要祸首,占总破产人数的26.4%;其次则是个人贷款,占25.8%;第三则是房贷,占16.7%。换句话说,车贷、房贷和个人贷款,是大马人破产的“3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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