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马哈迪之前和浮罗交怡德士司机的交流会,尽管出现了有德士司机离场抗议的风波,但看来这些德士司机也有所收获
根据国内多家媒体的报道,在这次的交流会上马哈迪也透露,将会要求Grab司机只能使用政府所批准的指定车款来从事这项召车服务!
根据了解,Grab等等召车公司很快的将被政府要求仅能使用获得批准的车辆,以及必须和德士司机那样需要缴纳税收和保险等等。
交通部长陆兆福之前也曾经宣布,政府将从2018年7月12日起开始管制电子召车服务(e-hailing),所有管制德士司机的条件和条规,都会实施在电子召车司机上,包括必须申请商用车辆执照、为车子和乘客购买保险、每年验车1次等,以落实电子召车及德士业者之间的平等竞爭。
不过,政府会给予德士和电子召车业者一年的宽限期,来適应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条规和措施,並作出调整。
根据之前所宣布的政策,电召车司机必须符合这些条款:
1. 每年必须把车龄3年以上的车子,送到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修,每次收费为55令吉。
2. 电子召车司机强制性上6个小时的课程,才能申请准证,课程费用为200令吉,可在任何陆路交通局(JPJ)批准的德士公司或中介公司等上课。
3. 所有品牌的车子都可以提供德士或电召车服务,但需获得东盟新车安全测试机构(ASEAN NCAP)的3星评价。
4. 必须申请公共交通执照(PSV),以及为车辆和乘客购买保险。
而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卡马鲁丁在10月22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交通部已决定向电子召车服务落实德士业者所需遵从的条件。他还说,有关条件将分阶段落实,并在2019年1月1日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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