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烟民以及保护其他民众在公共场合的健康,马来西亚卫生部已经把多个地区列为禁烟区。若烟民在禁烟区内抽烟,一旦被检举,将会面对250令吉的罚款。若不缴纳罚款的话,将被控上庭。
根据《2004年烟草管制法令》第11(3)条文阐明,任何在23个颁布宪报的禁烟区抽烟,违规者將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並將由卫生部执法人员展开执法行动。
以下是马来西亚被宣布列为禁烟雾的地区或场所,通常在禁烟区都会粘贴禁烟告示『No Smoking』。烟民们注意不要在以下场所抽烟啦,不然就得面对罚款了。
马来西亚禁烟区:
1. 娱乐场所或剧院内,除了酒吧、Disco、夜总会或赌场
2. 任何医院或诊所的范围
3. 电梯或公共厕所内
4. 冷气餐馆或店铺内
5. 公共交通或候车亭内
6. 卫生部在宪报上公布的建筑物
7. 机场范围
8. 政府部门范围
9. 建筑物中任何供群体活动的地方
10.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11. 托儿所
12. 学校巴士
13. 建造物内备有银行提款机服务、金融机构、马电讯、国能和邮政公司的楼层
14. 购物广场范围
15. 油站范围
16. 体育馆、体育中心、健身中心
17. 任何宗教用途的建筑物或公共场所
18. 图书馆范围
19. 网咖
20. 国民服务营范围
21. 南北大道休息站
22. 国家及州立公园的了望台
23. 公园
24. 任何供娱乐休闲用途含园境美化和绿化的露天场所,如步行道、运动场、游戏场及游乐场,除了露天停车场
25. 露营场所(供设立帐篷作为露营活动,包括场所范围内的建筑物的地区)
26. 遮蓬桥(canopy bridge)衔接树林至休息站的公园步行道
另外一些州属也有指定的禁烟区,例如政府已将吉隆坡内所有盖的人行道和架空桥,市内地下行人隧道也被列为禁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