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国各地很多废弃车停靠或者被丢弃在公园、路旁或者停车场等等地区,造成了对民众的不便,也对环境美观造成影响。而政府将计划成立新的指南,来解决这些废弃车的问题。
国家交通理事会议决,建议拟定一个划一销毁废弃车辆的指南,以解决国内地方政府面对废弃车辆乱弃置在花园、公路及停车场的棘手问题。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在新建议的指南下,在销毁一辆吊回的废弃车辆的程序将从目前6个月至1年的时间,大幅度缩减至一个月;新指南预料可以在明年初落实。
在新指南下,地方政府发现废弃的车辆后,只给予一个星期贴纸通知,若车主没有现身认领车辆,地方政府可以在3周后销毁车辆,同时也通知陆路交通局撤销有关车辆的注册。
指南将会在今年11月再度带到国家交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预计会在明年初由国内各州的地方政府落实销毁废弃车辆。建议中的指南将会由地方政府成立销毁资产委员会,并委承包商负责销毁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
国内8个市政厅、市政局及市议会废弃的车辆情况最严重,从2014年至2017年,高达1万5091辆被废弃无人认领的车辆,而问题有日益上升之势。
基于目前在销毁一辆吊回的废弃车辆的程序需要6个月至1年的时间,造成地方政府停放中心无法容纳被吊回的废弃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