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朝政府于2015年4月1日开始落实消费税GST之后,每月用电量超过300KWh的用户,将需要缴纳6%的消费税。这也意味着,每月的电费只要超过大约RM77,每月就需额外缴纳6%的消费税。
而从2018年6月份开始,希盟政府已经宣布将6%的消费税降低至0%,因此在这期间的电费不需要被征收额外的消费税。不过,随着销售和服务税SST预料将在9月份开始落实,因此从9月起民众或许需重新缴纳额外税务。
根据目前的建议,每月用电量超过600KWh的用户,就将必须缴纳SST销售和服务税,这比之前的300KWh提升一倍,因此以目前的电费计算方法来看的话,只有每月电费超过大约RM231的用户才需缴纳SST。
无论如何,以前目前也仅仅是建议征收SST的门槛,究竟最终每月用电量超过多少才需被征收SST销售和服务税,还是必须等到政府正式宣布之后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