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雇配偶工作也须缴SOCSO

根据2010劳工法令,雇主必须为雇员购买社险,然而至今大马有600万工作人士并没有受到社险的保障。其中一个没能获得Socso 保障的族群,包括了一起工作的夫妻。目前在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和就业保险机制法令下,为丈夫或妻子公司工作的配偶不获登记和投保,导致这些配偶没有受到社险的保障。


而随着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已经批准将社险保障扩大到在丈夫或妻子名下公司上班的配偶,大马社险机构首席执行员宣布,任何雇用配偶工作的雇主,从7月1日起必须为配偶员工进行登记和根据法定的数额缴纳保费,让配偶也获得社险的保障。


文告中提醒,在丈夫或妻子的公司上班的配偶,必须进行登记和根据规定缴纳社险,否则雇主等同违法,并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人资部如今已在宪报颁布这项指令。


从7月起,有关类别的人士,可以投保和获得以下的福利,包括医疗福利、临时残疾福利、永久伤残福利、“遗属福利”(Faedah OrangTanggungan)、伤残疾病退休金(Pencen Ilat)、伤残疾病援助金(Bantuan Ilat)、遗属抚恤金(Pencen Penakat)、殡葬福利、终身照顾津贴、康复福利和教育福利。


至于就业保险机制法令下的福利则有求职津贴、重新工作的初期津贴、收入减少津贴、培训津贴、工作安排计划。
較新的 較舊

ADVERTISEMENT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