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布将废除消费税GST之后,相信各位看到最多的字眼之一就是销售和服务税(SST)。而你知道究竟什么是销售和服务税吗?
其实销售和服务税(Sales and Services Tax),一般简称SST,是分开的2种税务,不能叠加。简单来说,一般的商品征收的将是销售税,至于那些被政府归纳为服务行业的,就只能收取服务税,其中包括了酒店业、餐饮业、律师楼、医院等等。
马来西亚的销售税在1972年推出,随后在1975年引入服务税。后来在2015年4月1日开始被GST 所取代。
GST 和SST 最大的差别是,SST为单项税制(Single Stage),只对特定完成品制造商和特定服务行业(Specific nished goods manufacturer and certain services providers)。而GST为多层次税制(Multi Stage),大部分商家与行业必须呈报与缴付GST。
以之前落实的SST 和GST来作为比较的话,消费税GST是加值在商品及服务上的额外6%税项。它涉及到多层次的税务,包括制造商(Manufacturing)、经销商(Distributor)、零售商(Retailer)以及消费者(Consumer)。而SST只是涉及制造商,只有他们才需要额外交付10%(以往政府的征收税率)的税务给政府。
以前SST的税率是10%,而消费税的税率是6%,照理来说,马来西亚的商品价格应该要下降才对,那么为什么反而在落实6%的消费税之后,大家都觉得商品的价格反而变得更高了呢?
这其中涉及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商家们多以消费税为借口,不断抬高价格,以致物价如股市般往上涨。另外,消费税收取的税务十分广大,包括水电费等,且多层次抽税,最终是向消费者抽税,从而让消费者直接感受到物品涨价的压力,
此外,之前落实SST的时候,餐厅的营业额每月超过300万才需要注册消费税,但换成GST之后,营业额超过50万就得征收GST 给政府。也就是更多的行业必须缴纳消费税,而这些消费税最终将转嫁给与消费者。
这就是为什么过去政府每年收取销售与服务税介于150亿令吉至180亿令吉不等,然而在开始实施消费税后,政府收取的税务达420亿令吉至450亿令吉之间,而且之前纳吉的政府更是预计今年2018年要从消费税中收取620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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