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打工一族,每个月的薪水都有被扣除一部分用来缴纳EPF公积金、EIS就业保险、以及SOCSO 社会保险。对于每个月都被扣除一部分的薪水,但很多人对于这些机构究竟可以为你带来什么福利,仍然一知半解,今天就为你讲解SOCSO的福利。
其实社会保险(SOCSO或PERKESO),就如我们所签购的医药保险般,需定时缴交固定费用,若不幸发生意外或疾病缠身,可索偿保险舒缓财务负担。差别在于,社险属于强制性投保,在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下,雇主若拥有至少一名员工或以上,无论全职、兼职、短期、试工,都有义务向社会保险机构登记,并为其员工缴付每月社会保险费。
过去,凡月薪不超过3000令吉受雇者,都必须缴付社险。而从2015年5月起,政府宣布社险将不再设定薪水顶限,这也意味着无论月薪多寡,所有雇员都必须缴纳社险保费。最高薪金限额是RM4000。
60岁之前每月的缴纳率:
雇主:1.75%,雇员:0.5%
保障》工伤及残疾退休养老金
60岁之后每月的缴纳率:
雇主:1.25%,雇员:0.0%
保障》工伤
大致上,马来西亚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社险计划涵盖两项,即工伤保险计划与残疾退休养老金计划。前者保障范畴仅限工作,后者则为雇员提供24小时保障。你知道吗,即使不在工作时间造成的残疾,社险也可以为符合资格的会员进行赔偿。
A工伤保险计划:
工伤保险计划,是为了遭遇工伤的雇员提供保障,而所谓的工伤,指的是一名雇员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为执行工作而患上该工作所造成的疾病以致深受伤害,而该项工作是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令所涵盖着。此工伤保险计划为雇员们提供以下保障:
1. 执行工作时发生的不幸故事:
不幸事故是在执行工作时发生,也是由工作导致。
2. 在路途中发生的不幸事故
- 从雇员住家往返工作场所
- 在允许休息的时间内从工作场所往返吃饭的地方
- 和工作有关系的旅途(条件是不幸事故不是在雇员半途停下时或处理私事时发生)
3. 紧急事件时发生的不幸事故
在雇主的场所发生紧急事件,雇员为了援助,抢救或保护遇难的人而遭遇不幸,例如火灾。
4. 职业疾病
由工作导致的职业疾病。职业疾病的名单和病引例在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令的第5例表里以提供参考。例如 :
- 长期处于高嗓音中引起的失聪。
- 在木板厂、粉末厂、面粉厂等工作的雇员因吸入粉末导致呼吸困难或哮喘。
工伤保险计划下所提供的各种福利:
– 医疗福利
– 暂时性失去工作能力福利
– 永久性失去工作能力福利
– 终身照顾津贴
– 康复福利
– 遗嘱福利
– 丧葬福利
– 教育福利
B残疾退休养老金计划:
残疾是指一种严重,永远不能或不可能痊愈的病患,以致一名雇员无能力赚取一名正常雇员的收入的三分之一。
社险机构在残疾退休养老计划下为雇员们提供的福利有:
– 残疾退休养老金
– 残疾援助
– 终身照顾津贴
– 康复福利
– 遗嘱抚恤金
– 丧葬福利
– 教育福利
残疾退休养老金福利:
- 为雇员提供24小时保障,应付由任何原因引起的残疾,即使其原因与工作无关联。
- 慢性病如心脏病、肾病、癌病、精神病、慢性哮喘等,皆属于受考虑导致残疾的因素。
- 残疾退休养老金的发放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残疾通知或雇员提呈残疾通知后,停止工作之日起计算。
- 此退休及津贴将发放给雇员直到他康复或去世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 雇员在接受残疾退休养老金时去世,不计年龄,退休养老金将转换为遗属抚恤金。
C.遗属抚恤金
遗属抚恤金将在受保人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去世后,支付予符合资格的家属。
资格/条件:
- 在60岁之前去世,以及符合缴纳资格(全额或非全额合格期)的受保人
- 在领取残疾退休金期间去世的受保人(不受年龄限制)
全额合格期:
- 受保人在去世的月份前40个月内,拥有连续缴付至少24个月的缴纳金,或
- 从第一次加入残疾退休金计划开始缴纳的日期至去世的日期期间,该受保人已缴付不少过三分之二个月的缴纳金,同时在这段期间已缴付缴纳金的月份总数必须至少达24个月
遗属抚恤金额:
- 在全额合格期下,遗属可获得的抚恤金为逝世雇员每月假设平均工资的50%至65%,遗属抚恤金最低为每月475令吉。
- 符合资格领取遗属抚恤金的家属,将获得逝世雇员每月假设平均工资的50%作为遗属抚恤金,其余超出首24个月缴纳金的月数,则每12个月缴纳金可再为抚恤金多加1%,直至最高可达每月假设平均工资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