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用的收据,需要保存多久?

政府每年提供多达20多项的扣税事项,民众只要在过去的1年内有花费在这些事项上,将可以在呈报个人所得税时,用来扣税。2017年可以扣税的事项包括了父母医疗费用、父母津贴、身体检查、教育费用、医药保险、寿险、哺乳器材、素质生活(网络、报纸、书籍、智能手机、电脑、运动用品、健身会员费)等等。

不过,政府提供减免之际,也要求申领的纳税人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购买书籍、电脑、父母医药费等的收据。很多人的收据仅仅保存一年,之后就丢掉了,不过,如果你刚好遇到了税收局官员上门检查,你可能将面对麻烦。因为事实上,这些扣税的收据必须保存长达7年的时间!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当官员上门查税,你很配合的拿出已保存数年的收据时,才惊觉大部分收据已变成没有任何字墨的“白纸”!这时就悲剧了。


纳税人或许清楚自己得保存收据,却忽略了市场上很多收据是热敏打印收据(thermal receipt),这种收据会褪色,甚至不留一点字迹。较妥当的做法,是以扫描(scan)或拍照方式,存档归类保存这些收据。


纳税人应该保存文件记录长达7年,以防万一当局需要有关资料稽查。例如2012税年的BE表格,至少必须保存至2019年12月31日;至于执行公务的开销,必须将可扣税单据保存良好,例如汽油费收据、的士费收据、停车费收据等,方便当局稽查。


必须保留7年的文件包括了: 

1. EA/EC表格

2.股息凭证原件

3.保费收据

4.购书收据

5.医药收据

6.捐赠收据

7. Zakat收据

8.孩子的报生纸

9.结婚证书

10.其他支持文件

11.计算表(若有)


没有将文件记录保存良好的纳税人将被罚款3百令吉至一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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