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商家禁止征收额外刷卡附加费!

或许你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也曾经遇到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商家将要求信用卡的持有者,承担额外的刷卡手续费(大约介于1%至6%),也就是说例如你购买RM1000的东西,将需要额外缴纳大约RM30的手续费(若手续费是3%)。


但其实根据国家银行表示,国行推出的支付卡改革框架,零售商被禁止征收扣账卡(DebitCard)、信用卡如威世卡(Visa)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的交易附加费。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发出文告表示,国行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如果消费人被要求支付附加费(约2至3%),可向发卡银行或机构投诉。此外,国行也指示提供电子付费服务的银行,负责监督和执行禁止征收附加费的条例。


商家征收附加费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应付接受信用卡付费的成本,一般上会征收一笔称为商户费率(Merchant Discount Rate,MDR)的交易费,通常信用卡的商户费率会高于扣账卡的商户费率。


商家受促接受更加节省成本的付费方式,例如扣账卡、手机付费或网络即时转账服务,以减少营运成本。文告指出,如果商家无法承担比较高额的信用卡MDR,可以向发卡银行要求只是接受扣账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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