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在最近发布的《2016年家庭收入调查报告》公佈以上数据。该报告解释,我国于2016年有690万个家庭,每个家庭平均有4.1个人口,当中1.8人有收入。报告显示,2016年时,我国有18.5%(约127万)家庭的月收入超过1万令吉,佔了全国家庭总收入的44.2%。
华裔比率最高至于收入低于3000令吉的20%家庭,则只获得总收入的5.9%。在收入超过1万5000令吉的各族家庭当中,华裔的比率最高,达12.2%,而他们的收入佔了全部华裔家庭总收入的35%;印裔和土著则分別有7.6%和5.2%家庭收入超过1万5000令吉。
至于收入低于3000令吉的各族家庭当中,华裔比例最低,只有13.2%家庭,印裔是15.9%,土著则有22.8%。
大马华人家庭月收入比例:
RM1999以下:5.9%
RM2000 – 2999:7.3%
RM3000 – 3999:11.7%
RM4000 – 4999:11.1%
RM5000 – 5999:8.9%
RM6000 – 6999:8.4%
RM7000 – 7999:7.3%
RM8000 – 8999:6.1%
RM9000 – 9999:5.1%
RM1万至1万999:4.4%
RM1万1000至1万1999:3.7%
RM1万2000至1万2999:3.2%
RM1万3000至1万3999:2.6%
RM1万4000至1万4999:2.0%
RM1万5000以上: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