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加坡的居民都会在假期时来到马来西亚大量的采购日常用品,不过要注意的是,在马来西亚的统制品一律将不获准带出国,一旦被发现,将会被没收。不仅仅是外国人士和游客要注意,而大马国人若出国留学或工作或者只是出国旅游的话,也不可将这些东西携带出国。
根据马来西亚法令,统制品一向来都是不能携带出国。关税局表示,根据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关税局官员若发现有携带这些统制品出境,都会采取没收行动。
这些措施是为了确保统制品足够和确保我国人民能够享受提供给该统制品的津贴。而且这些统制品的零售价较邻国的价格低,如泰国、新加坡、印尼和菲律宾。
这10种统制品不获准通过我国的关卡、码头和机场带出国外:
1.糖
2.面粉
3.食用油
4.水泥和熔渣
5.汽油
6.电油
7.所有等级的车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
8.软钢圆棒
9.鸡
10.肥料
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任何人、总监、官员或公司若犯罪将被罚款最高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重犯者,将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