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逃税或没有如实报税的纳税人或公司將面对100%逃税额的罚款。內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指出,这是最高的刑罚,目前所征收的最高罚款是逃税额的45%。新措施不必修改所得税法令,因1967年税收法令条文已赋予可罚款最高300%的权限,但该局决定將罚款额度设在100%。
內陆税收局现有的欠税罚款架构阐明,欠税者若在半年期限內解决税务问题,除须补交原本应缴的税务外,也面对45%欠税额的罚款。而内陆税收局准备从明年1月起,调涨欠税的罚款比例,即从原有的6个月内缴付欠税罚款45%,调高55%,也就是增至最高的100%,且范围涵盖公司、个人等。
如果一名欠税者欠税100万令吉,明年起加上100%的罚款即100万令吉,则他需要缴付200万令吉。
税收局表示,过去2年他们已采取亲善措施,呼吁欠税者自动现身,如今是时候提高罚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