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天数未达190天,学校需额外补课

你知道吗?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550法令)及1998年教育条例(学校、上课日及学校假期)第六条文阐明,任何一年的上课日不能少过190天。也就是说,国内所有中小学每年都必须上课至少190天。


由于2017年的假日特别多,再加上学校可自行申请4天特別假期,国內一些学校的上课天数,可能低于190天,尤其是吉隆坡地区的学校可能会没有达到190天。


因此,所有上课天数没有达到190天的学校,必须进行补课,以达到法定上课天数。教育部呼吁没有达到190天法定上课天数的学校,必须在10月28日及11月11日补课。


据吉隆坡教育局发出的公函,吉隆坡教育局在计算吉隆坡区学校在2017年度学年的上课天数后,发现今年的上课天数只有192天,只比法定的上课天数多出2天。


吉隆坡教育局在公函中,也提出了2项方案来给吉隆坡区的学校作为补救,即:

1. 建议可在2017年10月28日及11月11日(皆为週六)补课;

2. 尚未申请特別假期的学校,可以取消有关的申请,以达到2017年度法定上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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