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禁7种含毒美容和化妆产品(10月13日)

卫生总监在10月13日宣布,卫生部旗下大马药剂监管局(NPRA)检验发现,市面上7种美容和化妆产品含毒性物质,警告公众勿购买和勿使用有关产品。


由于有关化妆品被检验出含有超标水银、苯二酚和维甲酸,该局已命令化妆品下架,若继续分销和销售有关化妆品,可在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控制条例被控。一旦罪成,个人最高罚款2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



文告指出,含有对苯二酚和维甲酸的产品,被分类为需要向卫生部药物管制局(DCA)注册的药物,并且只能在专业医护人员的建议下才能使用。


含对苯二酚的化妆品通常用于美白祛斑、治疗瑕疵和肤色不均,但它可引起皮肤发红、不适、皮肤变色和超敏反应。对苯二酚抑制色素,使皮肤褪色,降低了皮肤免受紫外线伤害的能力,可增加皮肤癌的风险。


掺杂维甲酸的化妆品,通常用于减少粉刺和皱纹,只能在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监督下使用,若用法不当可导致皮肤发红、不舒服、刺痛、脱皮和对阳光过敏。


含水银化妆品可危害人体健康,用于皮肤美白和抗衰老治疗,如雀斑、瑕疵和皱纹。接触水银会导致肾脏和神经系统受损,对孕妇而言,可干扰未出世婴儿的大脑发育。含水银化妆品也容易通过身体接触危害婴孩,会导致皮疹、疼痛和其他皮肤变化。


受影响产品包括了:


任何疑问,可电邮kosmetik@npra.gov.my或致电03-78835400。公众也可浏览大马药剂监管局官网(http://npra.moh.gov.my/)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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