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2014年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到访我国时,向对方提出我国有意加入该国免签证计划的意愿。若成功加入该计划,国人将无需签证,入境美国旅游及经商,为期90天。
根据大马驻美国大使表示,目前大马人免签证入境美国的条件,7大条件之中已经符合其中的6项,仅剩下申请被拒绝率之外。
目前马来西亚尚未符合豁免美国签证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大马公民无法正确填写美国签证申请表格。大马人似乎无法正确填写表格。为了让国家有资格参加该计划,被拒申请签证的人数不能超过3%。但是目前大马人的失败率仍介于3.4%至3.7%之间,大部份被拒是因为表格没有正确填写。
至今,大马已在7项法定要求中符合6项要求,即:
1.大马没有对前往大马的美国公民实行签证要求;
2.电子护照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规范使用;
3.驱逐在美国逾期逗留的马来西亚人;
4.签署第6国土安全总统指令(HSPD-6);
5.签署防止和打击严重犯罪协议;
6.交换有关被盗和遗失旅行证件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