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34种鱼类须向渔业局申请(包括花罗汉、淡水龙虾)

为了保护自然生態,檳州渔业局主任促请水族馆业者或个人,在饲养34种非我国原生的禁止鱼类时,向当局申请执照,而申请为免费。


目前渔业局会展开2个月教育期至7月3日。一旦教育期结束,將会展开取缔行动,违规者可在1985年渔业法令下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者两者兼施。


这34种非我国原生的禁止鱼类包括花罗汉(Flower Horn)、非洲鯰鱼(Clarias Gariepinus)、锯脂鲤(Serrasalmus)、锯齿鮭(Serrasalmo)、巨骨舌鱼(Arapaima)、雀鱔(Leisosteus)及淡水龙虾(Cherax)等。



目前並不会向违规者开出罚单,先以教育性分派34种非我国原生禁止鱼类名单予业者,希望业者於2个月內作出改善。该局並非禁止业者饲养这34种鱼类,但业者需向当局申请执照。


此外,渔业局也呼吁若要放弃饲养上述禁止鱼类的民眾,可联络该局求助,並非直接放生在河內。由於民眾意识不高,把上述鱼类放生於河中,造成自然生態的破坏。同时,这些鱼类非我国原生,可能带有病毒,以及大部分为捕食者,而且生存率也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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