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一起了解什么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在国家法令下的法律安排,可用于保障个人分佈在全球各地的资產,免受经济及政治等潜在的不明朗因素所冲击。


设立家族信託时,财產委託人将资產的法定所有权,连同为指定受益人而设的管理指示转移至受託人。在法律上,信託将资產拥有权及实益拥有权分开,让资產更有系统地分配。原理很简单,当财產委託人将资產转移至受託人,其资產拥有权不再属于财產委託人,分配资產的过程将变得更流畅。受託人只需根据财產委託人的意愿,向受益人顺序分配财產,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


很多人会认为,立遗嘱是遗產规划的唯一途径,但子女为争夺财產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的情况比比皆是。相比起遗嘱,家族信託更有效,而且能做到「留」财富,也「留」教育、家训,协助家族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每每说到遗產分配,大部分人第一个想到就是:遗嘱。但比起遗嘱,设立家族信託更有效,因为遗嘱仍有太多不足的地方,包括对遗嘱真偽的质疑。遗嘱很容易受到法律挑战,但家族信託却能够确保这个问题不会发生。国外很多公司都透过信託条例,为公司定下可以确保永续经营的方案。




遗嘱和家族信託的分别何在?立遗嘱适合总资產少於200万令吉的人;而高於200万令吉的总资產,会建议他们建立家族信託。不过,这并非意味著总资產少於200万令吉的人没办法建立家信託,遗產分配仍需要取决於委託人的背景及顾虑。


例子:曾经有一名老妇人拥有约100万令吉的总资產,但因为她有一个吸毒的儿子,她担心自己离世以后,儿子会把所有财產都拿去买毒品,失去生活保障,所以最后选择设立信託,并写明每个月给儿子零用钱的金额,直到他离开人世。剩余的资產,委託人可以选择交给其他亲属或捐赠慈善机构。


香港已故巨星梅艷芳也选择设立家族信託,并在信託里写明每月拨出多少钱给母亲覃美金作生活费,直到终老为止,防止母亲挥霍。即便覃美金曾上诉争取管理遗產的权利,但最后还是徒劳无功。


不过,相比起遗嘱,成立家族信託的费用更高,每年需要缴付至少5000令吉(视财產的多少、复杂性而定)。一分钱,一分货,成立家族信託费用更高,但步骤更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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