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征收「旅游发展税」,住酒店得缴交三重税务!

政府原定于在去年开始征收「酒店客房税」,不过在旅游业者的反对下而展延。不过根据消息指出,旅游部將在近日內向国会提呈旅游税草案,以落实征收全新的「旅游发展税」!


据酒店业所掌握的旅游部建议的「旅游发展税」或「旅游发展费」中,不管是廉价酒店或高级酒店,通通都得缴税:

五星级酒店:每晚每间房间RM20
四星级酒店:每晚每间房间RM10
一至三星级酒店:每晚每间房间RM5
无星级酒店:每晚每间房间RM2.50



由於大马目前落实「消费税」,加上深受国外游客欢迎的马六甲、檳城及浮罗交怡的酒店则分別有征收「文化遗產保护费」、「地方政府管理费」及「旅游推广费」,因此一旦落实新的旅游税,国內酒店就会被征收双重或三重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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