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必备灭火器?假消息!

从4月1日起,所有使用高速公路的驾驶者,车内必须备有灭火器和三脚警示架,否则将被扣12分?交通部官员驳斥,这又是一假新闻,驾驶人士勿被误导!


这名官员强调,陆路交通局不曾发出这样的指示。一则题为“紧急通知!大马4月1日新交规:车上必须有这样的灭火器、三脚架!”的假新闻在社交网站发布后,这两天由网民在脸书上转发流传。


这假消息声称,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上必须备有灭火器和三脚警示架,否则在扣分制下会被扣12分。


以下就是其中一个散播假消息的Facebook Page,而且多达700多人分享。

此外,此假消息也列出其他扣分机制,包括1.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2.酒驾,扣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扣3分,罚200元、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罚50元、5.驾驶中抽烟,扣1分,罚200元、6.行驶中拨打手机,扣3分,罚200元。


据交通部消息指出,原本预计于4月实行的自动感知安全系统(AWAS)和交通安全扣分制(KEJARA)尚未落实。有心人相信是利用较早前的旧闻,以假乱真,自炮制新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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