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修改1997年商品说明(大平卖)条例(Peraturan-Peraturan Perihal Dagangan(Harga Jualan Murah)),从2017年1月1日起,只允许商家一年举行4次大平买。
目前商家在一年内可以举办5次,3次政府指定,商家自行决定两次,今后政府指定3次,商家自行决定一次。
政府征询旅游部后制定的3个大平卖日期为:
- 3月1日至30日(年初销售,Jualan Awal Tahun)
- 6月15日至8月31日(一个马来西亚购物嘉年华,Karnival Jualan Mega 1 Malaysia)
- 1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马来西亚年终销售,Jualan Akhir Tahun 1 Malaysia)
贸消部表示,大平卖次数减少,是为了达到”名符其实”的大平卖,及成为国内外人士的购物嘉年华焦点。
大平卖商品,也从原有70%,降至最少50%。价钱方面,必须折扣最少10%,不能够只是折扣1%或2%。
目前商家在一年内可以举办5次,3次政府指定,商家自行决定两次,今后政府指定3次,商家自行决定一次。
政府征询旅游部后制定的3个大平卖日期为:
- 3月1日至30日(年初销售,Jualan Awal Tahun)
- 6月15日至8月31日(一个马来西亚购物嘉年华,Karnival Jualan Mega 1 Malaysia)
- 1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马来西亚年终销售,Jualan Akhir Tahun 1 Malaysia)
贸消部表示,大平卖次数减少,是为了达到”名符其实”的大平卖,及成为国内外人士的购物嘉年华焦点。
大平卖商品,也从原有70%,降至最少50%。价钱方面,必须折扣最少10%,不能够只是折扣1%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