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路税将只需大马卡 . 进入无车卡时代

从2016年9月1日起,民眾再也不必拎著车卡到邮政局或陆路交通局更新路税,只需携带大马卡便能前往办理。


国民登记局及陆路交通局已完成连线,只要出示身分证便能更新路税。这项措施适用於所有持旧车卡或新的车辆拥有权证书(VOC)的车主。


若是代理人或亲属代為更新路税,也同样只需要交出自己的身分证,不必出示车主的身分证件。





另外,为了迈向全面电子化,陆路交通局已经从2016年6月1日起,分阶段来落实『交通工具拥用权证件』(VOC)来逐步取代目前的「车卡」(RC)制度。


陆路交通局的目标是在2020年时,能全面完成「无车卡」,所有车辆都拥有『交通工具拥用权证件』(VOC)。


第一阶段 (2016年6月1日)
从6月1日起注册的新车或更名的车子将获得VOC。

第二阶段 (2016年9月1日)
从9月1日起更换路税的车子将获得VOC以取代RC。

第三阶段 (2017年1月1日)
所有车主可以在2017年1月1日起自愿到JPJ更换VOC以取代原有的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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