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不可携带出境的物品列表

之前有一位新加坡的网友在网上呼吁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购买食品,以免被马来西亚海关没收,并指这是当局的特别行动。


对此,柔州关税局主任澄清,关税局并没有在斋戒月期间展开特别取缔行动,根据我国法令,统制品一向来都是不能携带出国。


关税局表示,根据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关税局官员若发现有携带这些统制品出境,都会采取没收行动。





根据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宪报的这10种物品,包括
1.糖
2.面粉
3.食用油
4.水泥和熔渣
5.汽油
6.电油
7.所有等级的车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
8.软钢圆棒
9.鸡
10.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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