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工作重叠•投诉别找错YB

马来西亚有一个普遍的奇怪现象,在一些人民眼里,国家议员的工作就是接受投诉,去看水沟,看灯柱,帮忙找回出走的丈夫,发放福利金等等。


为了迎合人民和展现亲民,马来西亚就有政党自挖腰包,额外聘请职员设立服务中心或公共投诉局,亲身深入民间,了解民生,为民解困。


虽然这不是国州议员的主要任务,但是为了更体恤人民,亲身更贴近体验民生,难为了他们的团队除了处理议会工作,还得接待民众增加工作的额外负担,继续为民请命!其实,为民服务民生可不是国州议员的工作。






【国州议员的工作】
议员的工作最重要的是立法,所以在国外议员都被称为立法议员(Legislator)。他们必须对州与国家问题了解透彻,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然后在议会辩论,以改善法令。此外,立法的过程,需要研究和辩论内容,需要深思熟虑,需要照顾到每一个细节,及新法律生效后所带来的影响。


其次,国州议员的工作是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改善施政方针。当中央/州政府或首长提出政策后,国州议员必须研究这些政策的每个细节,然后到民间听取回应,与此同时,向人民解说政策的目的,最后,把这些建议汇报给政府。这些,也是一项繁重的工作。


【地方政府 —— 县市议会处理地方事务】
履行服务人民的行政机关是 —— 地方政府的县市议会的议员,因为地方政府所管理的事务是涉及到每日老百姓生活起居切身的事情。


县市议会处理的事务包括规划地方发展、使用联邦政府的拨款、处理垃圾和清洁服务、控制污染及公共卫生、美化环境、修建排水系统、修建道路、处理执照申请、提供及管理公共设施(如体育馆、宗教场所、休闲公园、菜市场、小贩中心、公共厕所、图书馆、义山)。


可见,处理道路问题、垃圾问题、排水问题、卫生问题等都是县市议会的责任,人民根本不该让国会(州)议员越俎代庖。县市议会处理地方事务,因此我们每年都得缴交的门牌税。当县市议会无法有效的执行任务,解决民生问题,理应向人民负责,因为人民纳税给县市议会。


自从70年代国会废除了地方政府(县市议会)选举,改为州政府委任之,以致县市议会间接的都得服从州政府的命令,也使州政府有一定的权力让市/县议员听令。



【废除地方议会选举】
在1976年,1973年地方政府(临时条款)法令废除,国会通过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其中第15(1)条款说明有关地方政府选举的任何法律条款停止生效;第10条文则说明市长或市议会主席及地方当局议员完全由州政府委任。


追究到底,若有任何道路问题、垃圾问题、排水问题、卫生问题等都是县市议会的责任,而县议会是由执政党所委任,所以若县议会或市议会不做事,也就是州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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