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开始,注册消费税商家不可使用手写收据

所有已经注册消费税GST的商家注意了,马来西亚关税局宣布,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不得再使用手写的方法来开收据而是必须使用电脑系统所开出的收据。

马来西亚在4月份开始实行消费税,当时由于很多商家还没准备好相关的消费税系统收银机,所以关税局宣布给予商家几个月的时间来准备。



不过从10月1日起,所有注册消费税的商家,包括6大零售业即五金店、餐馆、迷你市场、书店、药店及娱乐场所,必须采用消费税系统收银机或收银机发出税务发票,不再允许在预印(Pre-print)的收据或税务发票上,以手写方式来开收据。

若发现任何有关税务发票或收据没遵循消费税法令的商家,可向关税局举报,通过热线1-300-888-500/03-88822111;消费税网站的电子投诉服务;或电邮ccc@customs.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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