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会员可以提取第二户口存款缴交医药费

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的存款分成2个户口,分别为占70%的第一户口和占30%的第二户口。第一户口的存款只能在55岁退休后才能全部取出,而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在6种特定的情况下提出第二户口的存款,其中医药提款就是其中之一。

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在符合条件之下提取会员的第二户口的存款,以缴付发生于本身或家庭成员身上的医药费用。



以下为使用公积金第二户口存款来缴付医药费的详情:

提款资格
- 家人医药包括:配偶、孩子、领养孩子、父母、兄弟姐妹
- 公积金承认的紧急医药费用
- 拥有医药费/器材证明书
- 会员可以和其他会员共同承担相关医药费
- 会员可以决定提款数额
- 若雇主承担部分医药费,会员只可提出剩余的医药费数额

申请所需证件
(i)KWSP 9D表格
(ii)会员身份证正副本
(iii)银行存折或statement影印本
(iv)医药证明书
(vi)病患身份证副本

申请方法
(i)携带相关证件到附近KWSP处理
(ii)邮寄相关证件和表格到KWSP处理

* 疾病名单请参考KWSP 官网
較新的 較舊

ADVERTISEMENT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