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国民出国购物可被征收消费税和离境税

近年来由于机票价格便宜,选择出国旅游的民众越来越多,而出国旅游的民众多数都会在当地购物或购买一些特产回国。


但出国购物的国人要注意的是,一旦出国不超过72小时,你可被要求缴交消费税;而当购买的物品超过所规定的物品清单,你可能会被要求缴交的离境税(Passenger Tax)。


虽然这条例不是最新才制定的,而是存在已久,但现在一般上海关或关税局没有严厉的执行,也很少人会为此被要求缴税。但国人必须了解的是,一旦你违反这些条例并不幸被查获,相关执法人员是有权利要求你为此缴税的。




出国所购买的货品清单:

(a) 不超过1公升的酒 
(b) 不超过200支香烟
(c) 不超过3件新服饰
(d) 不超过1双新鞋子
(e) 一个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具
(f) 不超过RM 75食品
(g) 除了上述物品外,总额不超过RM 400(包括纪念品和礼物)的物品。若来自国内免税区如刁曼岛、纳闽和浮罗交怡,物品价值不超过RM 500
(h) 出国消费满72小时也无需缴付消费税。


你无需缴付税务,当你:
- 出国满72小时
- 购买的物品不超过清单的数量


你需要缴付税务,当你:
-  出国未满72小时
- 出国满72小时,但购买的物品超过清单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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