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各类保险/保单将被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在2015年4月1日落实后,投保36种疾病、医药卡、投资型保单等附加利益(Rider)保单的投保人,都必须付6%的消费税(GST)。

虽然人寿保险豁免消费税,若公眾购买综合性保单,增加了附加利益,如36种疾病、医药卡、意外险等,保费则须付消费税。

据瞭解,无论是新旧保单,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都將被徵收消费税。

此外,普通保险(如车险及火险)同样会被徵收6%消费税,这將影响全国的驾车人士及產业主。

不过,教育、储蓄和退休保单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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