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旅客退稅制(TRS)

指定商店消費滿300  在馬來西亞外國遊客享退稅

外國旅客日後來馬購物,及使用各類服務也要繳付消費稅?答案是對一半,為了打造我國成為購物天堂,政府也決定效仿其他國家,推出旅客退稅制(TRS),讓符合資格的旅客所有被徵收的6%消費稅。

明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後同步落實的旅客退稅制,顧名思義是讓外籍旅客在國內購買物品後離境時,索回消費稅,但相關旅客要符合多項條件包括使用空運離境、在指定商店消費滿300令吉、退稅代理會徵收手續費等。

退稅門檻比鄰國高

不過大馬的旅客退稅制,相比之下比鄰國新加坡和泰國都來得高,新加坡的退稅門檻為同店累積購物100新幣(約255令吉)、泰國則是2千泰銖(約205令吉) 。

舉例說,一名外國旅客在獲得政府認可的商店,購物價值超過300令吉的物品,該名旅客需在現場向店員出示護照和索取退稅表格,當場填寫必要資料如抵達和離開大馬日期、購物日期、明細、消費金額等,同時雙方簽名。

當該名旅客準備離境時,他在機場時需要攜帶所購買物品、護照和退稅表格,前往關稅局櫃檯核准,一旦獲批則可前往退稅櫃檯取回款項,已被徵收的消費稅金額,可以現金(不超過300令吉)、支票、匯入銀行戶口及信用卡方式取回。

無論如何,政府也設下一些限制包括大馬人及永久居民不能享有退稅優惠,且外國旅客在國內所購買的菸酒、消耗性及沒離境產品也不能退稅等。

不過,現階段政府尚未公佈參與旅客退稅制(TRS)商店名單,也不清楚退稅代理手續費等細節。


旅客退稅制(TRS)

符合資格旅客條件如下:
1 單店消費滿300令吉 (可累積收據)
2 在指定已註冊消費稅系統的商店消費
3 限於使用空運服務離境者
4 指定退稅代理可徵收手續費
5 在購物後3個月內申請退稅
6 菸酒、消耗性及沒離境產品不能退稅
7 大馬人及永久居民不能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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