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车牌违例 下月捉到罚RM300

警方给予宽限期,让车主在下个月前,拆除不符规格的警示灯丶墨镜及车牌,否则将被对付,罚款最高300令吉!

警方与陆路交通局携手合作,从下个月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大型取缔行动。所有未经允许而擅自安装警示灯(Beacon Light)的拆卸期限是在6月1日前,而不符规格的墨镜及车牌的更换期限则是在6月15日前。

全国交警主任弗亚高级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将会从6月2日开始,取缔非法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并罚款150令吉;同时,也会于6月16日开始,取缔不符规格的墨镜及车牌,违规车主将一律被罚款300令吉。

宽限一个月拆下

他警告,警方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让车主自行更换车牌或墨镜。他相信,这一个月的时间,已足够让车主处理上述事项。

根据陆路交通局的指示,无论是安装车牌或墨镜,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标准,而不是按照车主的喜好而决定墨镜的透光度。

弗亚举例,轿车车牌必须是黑底白字,无论是字母高度或宽度,都有一定标准,且数字之间必须间隔10毫米。

「而所有车辆的挡风镜透光度必须至少70%,两旁车窗及车后镜的透光度,则必须至少50%;如果车镜太黑,将有利于罪犯干案。」

他说,此举也是为了协助其他执法单位,如肃毒组及刑事调查组警方丶移民局丶志愿警卫团及关税局等,执行任务。

此外,根据陆路交通局的指示,只有警方丶消拯局丶救护车及陆路交通局的车辆可以安装警示灯,私人轿车一律不被允许安装。

若商用车辆欲安装警示灯,则必须先向陆路交通局作出申请,并说明安装原因。而且,只有公司业者或秘书的车子,才可以做出相关申请。



转载新闻
較新的 較舊

ADVERTISEMENT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