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GST税率降低至0%的原因

马来西亚财政部在5月16日发出文告,宣布将2018年6月1日开始,将把全马所有商品的消费税GST的税率直接的从6%降至0%!这消息一出,很多人都在欢呼,终于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但也有些人感到疑惑或者质疑,为什么不是直接宣布取消呢?


简单来说,基于销售及服务税(SST)已经在2015年被废除,目前使用的是消费税法令。希盟政府若想要废除现在的GST 消费税法令,落实新的销售及服务税(SST),这些都必须通过国会,但目前国会还没复会。


因此,政府的这项宣布,把消费税调降成0%,属正确及合适,也是最快实现0消费税的承诺的方法,消费者不用额外缴付6%的费用,而商家也能持续去索回之前已缴付的进项税,可谓两全其美。


在这项政策下,含6%消费税的物品在6月起就无须缴付消费税,这将会直接显示在售价上(意即物品价格将下降,比如标价10令吉60仙的含消费税物品,将下降为10令吉,原为零消费税的物品则不受影响)。不过最终还是得看商家是否诚实,就算不需缴纳6%消费税给政府,或许有些商家仍然把物价定在10令吉60仙,增加自己的利润。


很多民众误以为新政府采用回以前实行的SST税制,但事实上旧的SST已不合适,政府需拟定一项更完善和全新的SST税制。销售税及服务税分别于1970年及1972年开始实行,这两项税制已属过时的税制,政府要废除消费税,必须重新拟定新的SST税制,不能使用之前实行的SST税制。


另外,从销售税只有6万商家注册,激增至消费税46万商家注册,涨幅近7倍之多,许多生意因此浮上台面;当中的数据库,绝对是日后新政府实施销售税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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